经过前期个人报名、班级评议、材料审查及学院评审,现将2020-2021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结果公示,公示期5天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致电李老师:0351-3920966,15135166689.
一等助学金(2人)阿丽米古丽·阿卜杜克热木、衣尔卡力·阿不都热合曼 二等助学金(1人)艾孜提艾力·麦麦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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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23日